慈溪“超超”打赢不正当竞争维权案
日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超超安全阀制造有限公司(诸暨)撤回上诉,浙江超超安全阀制造有限公司(慈溪)诉超超(诸暨)不正当竞争一案,慈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根据判决,诸暨超超须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超超”字样的企业名称,停止生产、销售、宣传带有“超超”“CHAOCHAO”字样标识的安全阀产品,在网页上删除带有“超超”字样的内容,赔偿浙江超超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等。超超(慈溪)在诉超超(诸暨)不正当竞争维权案中取得了完胜。
近年来,慈溪工业企业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取得累累硕果。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科研成果被同行所模仿、抄袭。因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被慈溪众多的企业所重视,然而如何有效地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却成为困扰慈溪企业创新发展的难题。浙江超超作为我国安全阀生产领域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及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此次打赢不正当竞争维权案,不仅是该企业由网络维权向主动保护知识产权转变,也为慈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思路,提振拓展市场的信心。
2017年7月,浙江超超接到投诉:买受人通过微信名为“超超安全阀制造有限公司”的微信,购买了一批安全阀,但其在付款后,对方迟迟不发货。经过浙江超超公司调查核实后发现,在浙江诸暨,有一家名为“超超安全阀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生产销售与浙江超超公司相同型号的安全阀产品;其公司名称与浙江超超公司高度相似,诸暨超超公司还将与浙江超超公司注册商标、以及公司字号“超超”相同的拼音作为主要部分注册了域名,并将该域名作为自己的官方网站,在该网站上进行同类产品相关商品交易。此外,诸暨超超公司还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销售侵权安全阀,并在其销售的安全阀产品铭牌上用大号加粗字体突出显示其公司名称。
针对上述侵权事实,浙江超超公司向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该所律师初步判断该案涉及诸暨超超公司对浙江超超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认为该案的维权对我市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积极意义。同时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诸暨超超公司无证生产安全阀的行为,上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要求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对诸暨超超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经过两次庭审,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
据上林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特种产品生产企业及“冷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也为慈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思路,即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审理时间长的特性,若只通过诉讼途径,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企业维权的紧迫性,因此,对于此类案件,还可以通过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案件线索的移送交流机制,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以此达到及时震慑侵权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直以来,浙江超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遗余力,去年,超超就开展网络打假维护,不仅撤销了网上所有侵权产品,还有效提升了超超安全阀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推动了企业在国内市场的长足发展。现在,超超知识产权的维权范围已由网络拓展到实体经营企业,为慈溪企业树立了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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