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员工冒用他人身份入职
受伤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 胡亚飞
【案情摘要】
2014年2月10日,殷某冒用彭某身份,向好味当快餐店应聘服务员一职,经快餐店经理审核,同意殷某入职服务员。殷某以彭某名义与快餐店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并签署了新入职员工工资审核表、服装、配件领用表、员工入职须知及领取员工手册一本。2014年2月26日殷某在送快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上多处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殷某与肇事驾驶员各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2014年9月,殷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殷某未满16周岁,仲裁委以“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对殷某的申请不予受理。为此,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承担医疗费、一次性赔偿金等合计424633元。公司辩称,公司与殷某签订劳动合同是违背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的合同,殷某属于恶意隐瞒其未满十六周岁的事实,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主观存在故意,公司在入职时已经告知了利用虚假身份的后果,公司已经履行了审查义务,故相应后果应当由殷某自己承担等。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殷某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中的童工。据此,判决公司赔偿殷某各类费用计人民币3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为:“(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本案中殷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因殷某招用时未满16周岁,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童工,对童工受伤后的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出台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该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据此,本案殷某属于童工,且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赔偿办法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的第四条、第五条对赔偿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是,未满16周岁的员工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有人认为,应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理由在于劳动者应就其故意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行为承担责任。
有人认为,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因为用人单位负有审查核实劳动者身份的义务。 有人认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程度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冒用人入职时主观上存在过错,但因入职虽然不满是16周岁,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过程责任予以适当减轻,故其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
本案判决采取了第二种观点,一、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对自身的用工应当承担严格的审核义务,用工中发生工伤事故与劳动者隐瞒年龄或真实身份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证应聘入职,客观上已经构成使用童工,使用童工是一种客观的状态,即只要是使用了童工并造成伤害就应当赔偿,用工单位是否主观上具有故意,并不是赔偿的前提条件,故应按照非法用工伤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童工本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结语】
从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目前宁波地区法院对未满十六周岁员工冒用成年人身份入职伤亡处理的主流观点,我们从判决结果来看,只要企业招用了未满十六周岁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责任则在企业,当然因为招用的是童工,即使企业用冒用人的身份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社保部门也是拒绝赔偿的。另外,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企业如招用了童工还将面临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用工时对入职员工进行审查的重要性,而且法律确定的是严格审查义务,如审查不严企业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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