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慈溪市
“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四换工程”推动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慈党办〔2013〕51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5〕128号)文件精神,积极发挥示范车间在推进“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中的带动作用,我市计划在装配等制造环节中继续开展“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的评选活动。现就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慈溪市本市级规上工业企业。
(二)自动化车间申报条件:单体车间自动化设备(软件)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加工效率高、车间清洁环保,减人增效效果显著,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愿意接受市经信局组织其他企业参观学习。
具体要求如下:
1、装配自动化车间
(1)车间整体实现较高的自动化装配水平;
(2)主要零件装配基本采用自动化组装、自动化检测;
(3)采用自动输送方式;
(4)实现成品自动包装。
2、数控加工自动化车间(数字化车间)
(1)采用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先进智能数控加工设备,单体车间数控加工设备数量在10台以上;
(2)车间环保、整洁、布置有序。
3、喷涂自动化车间
(1)采用自动喷涂设备或喷涂机器人;
(2)采用流水线输送,基本实现无人化操作;
(3)车间整体符合环保要求。
4、焊接自动化车间
(1)车间主要采用焊接机器人进行焊接, 单体车间焊接机器人10台以上;
(2)采用流水线输送将焊接多个工序连成一条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5、冲压自动化车间
(1)采用高速自动冲床、级进模等先进设备,单体车间10台冲床以上;
(2)上料、下料实现自动化;
(3)采用机器人或自动输送装备将多个冲压加工工序连成一条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6、智能立体仓库
(1)采用自动出入库、智能分拣、定位监控等智能设备;
(2)采用一体化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3)仓储管理系统和企业ERP管理系统实现互联。
二、评审方式及补助标准
根据各地的推荐申报,由市经信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在六个领域评选示范车间6个,方式为申报材料评审结合现场评估。对评上的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每个奖励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慈溪市“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2016)申报表(附件1)
(二)车间自动化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2)
(三)慈溪市“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2016)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所在地经发办(局)填写)
各地要加强对“示范车间”的排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认真做好推荐及组织申报工作。于3月1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一起报市经信局技进科。
联系人:杨梦鹊 联系方式:63814294
地址:慈溪市峙山路132号104室
附件:“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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