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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和管理咨询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27

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和管理咨询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一)培训实施

1、制定培训计划。市经信局根据企业需求、培训创新和发展趋势等情况制定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计划。

2、培训招投标。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慈溪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素质提升系列培训项目,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具体承办机构。中标培训机构必须与市经信局签订培训合同,按中标培训方案开展培训相关工作。对需要在计划外举办的培训班,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另行商定。

3、培训组织形式。培训机构须在开班上一个月15号前向市经信局确认开班时间和地点,由市经信局发文后,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工作并组织实施培训。

(二)质量管控

1、现场审核:市经信局将对实际授课情况进行审核,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课程内容、授课老师须按合同和培训方案明确规定的条款实施,对未按中标文件中确定的内容进行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实际到课人数低于合同要求的,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

2、满意度测评:市经信局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全额补助;满意率达到65%()以上,80%以下的,补助50%;满意率测评达不到65%的,不补助经费。

(三)培训补助

承办单位申报经费时需提供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附表1)、培训合同、培训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费发票等资料。

经费申报经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结合学员满意度情况确定补助经费额度,拨付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二、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一)申报原则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政策补助,实行“自愿申报、总额控制、重点补助、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重点补助管理体系建设、战略管理、流程再造、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拓展、精益生产、电子商务等管理咨询项目。重点扶持首次导入管理咨询项目。项目咨询费总额须在10万元以上。

3、合作的管理咨询公司须向市经信局备案,提交《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备案表》(附表2),并获认可。

4、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预期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会明显提高,性价比高。

(三)申报程序

1、立项申报。企业在管理咨询项目启动后20日内,或在本文件发文后20日内,向市经信局申报项目立项,申报时须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合同、诊断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并填写《慈溪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立项申请表》(附表3)。

2、补助申请。企业应在12月底前向市经信局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慈溪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附表4),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项目咨询发票、汇款单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对申报截止日前尚未完成咨询项目的,根据项目进程,按实际支出金额(需在10万元以上)申报。

3、补助确认。年度咨询额20万元以下的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确认;对年度咨询额超过20万元的管理咨询项目,由管理咨询效果评估小组进行实地综合评估,管理咨询项目咨询费用比较合理,且取得预期效果,性价比高的,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咨询费用偏高,效果不显著,性价比较低的,减半补助;咨询费用明显偏高,效果差,性价比很低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

(四)补助标准

根据核定的全市管理咨询费用支出总额,对首次享受补助的企业,按比例最高不超过30%计算补助;对再次享受补助的企业,按比例最高不超过15%计算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管理咨询项目已经享受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的,慈溪不再重复补助。

 

附表:

1. 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

2.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备案表

3. 慈溪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立项申请表

4. 慈溪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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