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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要闻
浙江:中小企业获得政采8成份额
发布时间:2013/03/21       浏览次数:7

浙江:中小企业获得政采8成份额

    2012年,浙江省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订单达697.81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83.5% 
  通过定向采购、取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工本费、提供信用融资担保等切实可行的举措,2012年,中小企业获得浙江省8成以上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省政府采购总金额835.63亿元,其中697.81亿元政府采购订单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总采购金额的83.5%,同比增加7.45个百分点。据了解,2012年浙江省财政厅积极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并结合省情,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据悉,2012年,浙江省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单项金额少,全年总量大的特点,结合中小企业实际业务能力,规定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预算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询价”,直接向中小企业定向采购。
  同时,该省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取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工本费,其他采购组织机构(包括中介代理机构)减半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对诚信指数高的中小企业应免收投标保证金等;全面禁止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注册资金限制,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记者了解到,该省还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办法规定,浙江省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政府采购信用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向试点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可免于向银行提供财产性担保,并且贷款利率应低于国家规定向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限额,将利率优惠与企业诚信挂钩。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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