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促进会《章程》及《会费收费标准》规定,为保证本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2017年度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请全体会员单位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规定期限内缴纳。
一、促进会会费及收费标准:
会 长:50000元;
副会长:25000元;
理 事:8000元;
企业会员:2000元;
个人会员:1000元。
二、中国企业家思想智库会费(企业会员):每户1000元,请一并缴纳。
三、缴费方式: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
银行汇款请仔细填写:户名:慈溪市中小企业投资发展促进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桥城支行;账号:7336410182600015188;现金缴纳可直接到促进会办公室缴纳或通知秘书处人员前往收取。办公室地址:中兴大厦六楼;联系电话:63027511。
慈溪市中小企业投资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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