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慈政发〔2014〕43号
慈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
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总目标,坚持市场决定、创新驱动、各方共建、扬长补短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建设,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我市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探索和实践,在社会信用体系、产业金融、普惠金融、农村资金保险互助合作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一条具有慈溪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之路,实现社会信用水平明显提高,金融运行环境持续好转,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金融创新活力更加突出,金融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政银企协作机制完善,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金融生态综合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夯实金融生态建设基础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加丰富各类信用数据,打造成为互通互联的信用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模式纵深发展,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镇(街道)的“三信”评定工作,继续实施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市人民银行牵头,信用慈溪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2.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各类媒体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加强面对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教育,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各界积极维护诚信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信用慈溪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3.加强金融业诚信合规建设。切实推进银行、保险、担保等行业自律建设,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完善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行业行为规范等制度建设,强化金融业诚信意识,以规范自律、和谐包容的金融文化环境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银行从业人员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由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业协会配合) (二)加强法制环境建设,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深化平安金融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慈溪市保障金融债权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形成有效合力。建立对逃废债行为常态化打击机制,采取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股权产权转让转移等综合措施,遏制企业逃废债行为势头。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加强金融债权保护和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开辟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案件受理审结和执行效率。(由市金融办、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配合) 2.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完善市处非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和完善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对于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进一步加强广告审查和规范管理,对各类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严防借用广告媒体从事非法融资宣传造势。广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压缩非法金融活动滋生空间。〔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处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配合〕 (三)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1.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完善内部管理,确保金融运行安全稳定。鼓励金融机构改革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市场要求的金融产品,探索发展科技、文创、商贸、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培育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基金、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组织和业态。扎实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推动民间金融活动阳光化、规范化;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支持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深化农村资金保险互助合作试点,做好资金互助社改组村镇银行、资金互助会和保险互助社试点扩面工作。(由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牵头,市农办、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镇政府、市保险业协会配合) 2.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稳健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确保贷款年均增长不低于全宁波市平均水平,确保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加快直接融资发展,培育多元融资体系,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优质企业和国有投资公司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交易所上市发展,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多形式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引导和鼓励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融资。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规范治理,引导企业开展多样化股权融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创投公司、创投基金发展,推动国内外知名投资管理机构引进与合作,完善我市股权投融资体系。(由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牵头,市科技局、市国资局、市经信局配合) 3.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工程,进一步丰富支农支小金融产品,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供给力度,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镇(街道)的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村(社区)金融服务联络站建设,推进金融服务联络站全部优化提升为具备一定金融服务功能的“微银行”。推动支农信贷政策产品和业务创新,深化完善“多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实施办法,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推广针对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和经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城乡劳动力等人群创业置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其安居乐业。〔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金融办、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4.加快保险业健康发展。推进保险组织体系创新,扩大农村互助保险覆盖区域、拓宽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完善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发展适合本地实情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新型社会险种,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完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抓好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创新家庭农场、大型农机具等保险业务,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提升渗透率和覆盖面,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龙山镇政府、市保险业协会配合) (四)加强金融服务环境建设,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1.积极帮扶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联合帮扶机制,建立银行机构会商协调机制,协调银企双方处置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兼顾双方利益,确保共进共退,共谋发展。加强对企业的金融监管,对亿元贷款以上企业实施不定期抽样审计,督促企业建立规范长效的财务管理制度。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债转股、破产重整等方式依法稳妥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减少各方损失和社会震动。建立困难企业帮扶专门组织,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升级,做强实体经济,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链条脆弱的问题。(由市金融办、市经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市银行业协会配合) 2.完善地方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进入信用担保行业,重点鼓励组建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规模担保公司。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充分使用好市财政对担保企业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辖内信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探索成立国有再担保公司,放大担保公司对银行融资的杠杆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破解担保链难题,化解担保圈、担保链风险。(由市金融办、市经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配合) 3.推进转贷公司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应急专项资金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允许民间资本有组织地参与应急转贷服务,强化银行机构与应急专项资金合作,帮助更多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遏制民间高利贷发展。加强应急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监管办法操作运营,防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由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联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建立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机制,组建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重大任务,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指导工作。各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按照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组织协办单位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政策法规保障。梳理、整合现有政策中涉及金融业集聚、创新、发展的财政补贴和奖励政策,根据区域竞争形势和我市实际,制定新一轮金融产业发展政策,支持金融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按照产融结合、良性互动的要求,逐步构建特色产业金融政策体系,完善对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工作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购买金融服务、财政资源分配与金融机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小微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相挂钩的机制。 (三)考核激励保障。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各相关工作牵头单位要将建设任务纳入责任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的支持,按照2014年7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并在年内全面启动,2015年深化推进,2016年全面完成的时序进度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建设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考核范围。 (四)舆论宣传保障。做好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对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工作进行广泛和动态宣传,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凝聚金融生态建设共识与合力,推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慈溪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慈溪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施惠芳 副组长:许文东 成 员:陈建锋(市政府办公室) 冯 凯(市委宣传部) 张立敏(市委政法委) 沈均达(市农办) 张新江(市工商联) 陈小芳(市经信局) 霍建君(市科技局) 严 锐(市公安局) 余银国(市财政局) 周干尔(市人力社保局) 周国爱(市农业局) 高 峰(市商务局) 虞卡娜(市文广局) 胡建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魏徐林(市国资局) 张建勋(市招商局) 沈维江(市法院) 陆 漫(市检察院) 谢志荣(市金融办) 杨 奕(市人民银行) 叶可辉(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 史立权(龙山镇政府) 袁亦华(市银行业协会) 许信钿(市保险业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慈溪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谢志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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